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省級各部門、各單位,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各供應商:
為有效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減少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xiàn)就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流行期間開展政府采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實行網上辦公。除涉密采購外,其他采購項目計劃備案、采購方式變更申請和進口產品審批工作一律通過“陜西政府采購網”辦理,政府采購預算確認、采購預算指標結轉及相關相關文件通過電子郵件方式交換。單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實施的緊急采購項目按照《陜西省財政廳轉發(fā)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陜財辦采〔202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可不執(zhí)行政府采購程序和方式。
二、延遲或暫停采購項目。自即日起,省級各單位貨物、工程、服務政府采購項目的現(xiàn)場評審活動,已發(fā)布公告明確開標時間、非必須的采購項目,原則上一律發(fā)布暫;蜓悠诠妫㈦娫捀嬷褕竺墓⿷。具體恢復時間,由采購單位或采購代理機構在陜西政府采購網公告。未發(fā)布采購公告的,暫緩發(fā)布。對于必須進行的采購項目,各單位采購前須在我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報備,采購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要加強開評標現(xiàn)場管理,做好開標現(xiàn)場場地消毒、人員旅行史登記、測體溫等工作。
三、擴大網上商城品目和產品數(shù)量。省級單位采購通用類設備和服務項目,采購預算在公開招標限額以下的,可以通過網上商城采購。
四、放開專家選擇權限。對確需開展開評標活動的項目,采購人可根據(jù)項目特點和專業(yè)需求自行選擇評審專家,無須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避免近期有湖北及較重疫區(qū)的旅行史,或有與發(fā)熱病人接觸史的評審專家參與評審活動。
陜西省財政廳
2020年1月28日
- 上一篇:陜西省財政廳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政府采購投訴舉報事項的通知 [2020-02-05]
- 下一篇:關于延期開標活動的通知 [2020-01-31]